按規矩而行
民數記三章1-10節
在台灣,每位人民之所以可以安穩、安心居住,是因為有眾多善良公民願意遵循台灣法律而行,也有警察、執法人員幫助更多的人按照規則行事及生活。遵行良好的規則可以保障人們的自由及權益。
在舊約聖經的《民數記》記錄著上帝如何透過律法及規則來幫助以色列百姓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上帝透過摩西仔細地將以色列百姓該如何服事祂、如何建立會幕、如何搭棚居住…等等記錄下來。而民數記第三章特別將亞倫及他的兒子們的名字記錄下來,因此家族要世世代代被上帝選為祭司並按祂的規矩來服事主。
壹、神按己意選人,人按祂意行事(民三1-4)
「耶和華在西乃山曉諭摩西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如下: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這是亞倫兒子的名字,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拿答、亞比戶在西乃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民三1-4)
摩西的哥哥—亞倫及他的兒子們是被上帝特別揀選出來成為祭司的。祭司的主要工作是藉著各樣的祭祀、禮儀,代替以色列百姓向上帝表達感謝或是祈求上帝的赦免。祭司的角色如同介於上帝和人之間的中間人,他們的屬靈地位高於其他以色列支派的人們。祭司既然擁有如此高的權益,其責任及義務也相當大。
祭司必須全然按照神的原則,一絲不苟地獻祭,讓神的聖潔、榮耀得以被彰顯。當亞倫的兩個兒子拿達、亞比戶獻上耶和華所沒有吩咐他們的凡火時,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
活在新約時代的我們,雖然不再透過祭物和獻祭來向神獻上禱告,但新約聖經的《彼得前書》提醒每一位信耶穌的人,我們都是被神特別揀選出來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是要叫我們宣揚上帝的美德(彼前二9)。因此,身為祭司的基督徒們,我們應當盡全力並小心謹慎地按照上帝的規則生活及行事,勿讓自己像拿達和亞比戶一樣擅自作主。
按照上帝的規矩生活及行事意謂著,我們應當﹕
1. 向常讀聖經說Yes,向常不讀聖經說No
在取得汽車駕照及上路前,應考者需先熟悉台灣的交通規則且須通過測驗,以保障每位用路人的安全。基督徒和駕照應考者一樣,需要先透過讀聖經來熟悉神的誡命和規則,才能真實地按照上帝的規則生活及行事。
2. 向上帝做主說YES,向自己做主說No
當拿達、亞比戶自己作主將凡火獻給神時,神的懲罰就臨到。因此,基督徒應當學習不再倚靠自己的聰明,反要在凡事上認定祂,倚賴祂。
3. 向上帝的全部命令說YES,向只挑選自己喜歡之神的命令No
當我們學習讓上帝全然作主時,就應當遵守上帝所說的「ㄧ切」話,不再隨著自己的喜好去選擇想要遵行的神的命令。
貳、神按己意選人,人按祂心意分工合作(民三5-10 )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民三5-10)
透過以上的經文,我們發現上帝要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在服事上和利未支派一起服事,而非單打獨鬥。上帝特別揀選利未人來幫助亞倫及他的兒子辦理帳幕的事,又要他們看守會幕的器具。可見,團隊服事是上帝所喜悅的事。
因此,不論一個人有多麼強大的恩賜,仍然無法以一人之力撐起教會所有的服事,就如每週的主日崇拜,同一個人不可能同時負責招待、又司會、又領敬拜、又司鼓、又司琴、又講道。
而團隊服事意常謂著我們需要彼此等待、包容、接納及相愛並放下嫉妒、比較、爭競、批評及論斷。放下自己,學習彼此合作,讓我們可以更認識耶穌基督的捨己的愛。